关于在从事电力通信业务的会员单位中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文件
上电协会〔2021〕35号
关于在从事电力通信业务的会员单位中
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随着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快速发展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电力通信系统建设工程量大幅增长,相关运行要求也不断提高。为提升电力通信系统现场施工和运行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保障电力通信系统的高质量建设运行要求,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决定在从事电力通信工作的各会员单位中开展系统性的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在从事电力通信工作(运维和施工)的员工中开展技能等级鉴定认证工作,颁发技能等级工证书,使上岗人员(原持有安全合格证书)拥有“双证”;
2、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是上海市人社局确认的技能评价实施单位,具备技能等级工的鉴定发证资质,在市人社局备案工种范围内可以组织开展电力通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3、在年内组织有意愿的企业,率先开展首批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工种初级工认定评价试点工作。今后按实际需要逐步开展中级工及以上的认定评价工作;
4、获得首批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工种初级工认定评价试点单位,将由协会与其签订技能人才培养委托协议,并优先建立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量身定制员工技能培养个性化方案;
5、通过考试认定获得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工种初级工证书的员工将可持证申请获得市政府资金激励。
在电力系统从事电力通信业务的会员单位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电力通信企业广大员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企业安全生产防线前移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满足员工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希望有关单位能正确认识此项工作的实际意义和价值所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技能提升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