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文件
上电协会〔2021〕1号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工作,根据协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协会决定开展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2021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作为全球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标准在全球格局重构和产业布局深度调整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我国产业技术发展与国际标准接轨不够,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国际标准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协会旨在充分发挥团体标准行业应用优势,鼓励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标准,鼓励将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并进一步提升,积极融入国家标准一体化建设,制定更多我国主导的国际标准,大力推动我国技术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接轨,积极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申报标准应紧密围绕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社会组织会员服务管理等发展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填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提炼非营利机构创新成果,满足行业中各会员单位对标准的需求。
三、申报要求
(一)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设备等。
(四)标准中采纳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应已经过鉴定或验证,且已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五)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六)主编单位、编制组主要成员及编制经费已安排落实。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协会提出标准的制订申请,并填写《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填写完成并盖章后将word版原件和盖章扫描件分别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详见下文六)。
(二)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在网站公示审查结果。
(三)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起草,具体工作按《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四)团体标准申报后,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团体标准并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网站发布。
五、申报时间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申请常年受理。其中拟纳入2021年第一批计划项目需于2021年2月26日前提交完毕,以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陈玮 联系电话: 13601778166
电子邮箱:chenwei@sepa.net.cn
附件: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2021年1月29日